大家好, 我是碧芸。 今年 29歲。来自玻璃市 (马来西亚)。

我目前是兼職Vemma 的。 我本身在吉隆坡 (马来西亚)的5星級酒店工作。我經營Vemma是目的是 想有多一點的時間陪伴我的爸爸和媽媽,陪他們到處旅行,幫他們拍照留念,然後也可以拍我自己兴趣的 MTV,呵呵


我經營Vemma 也有4個月半了吧 (第134 天),每天用2-4 個小時的时间来上網宣傳。上一個星期朝群 (我的教教练) 告訴我,我在頂尖領袖排名第7位,我真的超開心的!

Top Leader 020312  
  


現在要開2線了。。。看到有成績, 我當然超開心 !!当然我也要認真努力的继续經營Vemma

 

今天 (3 月5号,12年) 志威 告訴我上來組訓分享,我真的很害怕耶,我的手就冰了。。。啊哈!

話說回來,我為什麼接觸到Vemma 呢?
因為我平時就喜歡上網嗎 所以就想打發工作之餘的時間,也沒有說想賺大錢之類的。

有一天就在 FB 看見這居家 創業的 廣告就註冊了。
聽了OPP事業說明會, 前面的講解都聽得懂, 後面獎金制度就不是很懂了。。。我就知道可以賺錢而已。。呵呵
我也沒多想,我這人也很爽快 ,要做就做大的!哈哈!心裡決定要經營了。我只是告訴我的家人 我要創業而已, 
我的爸爸和媽媽都很贊成, 我的大姐和 二姐就怕我做不起,會浪費錢!我也不管那麼多, 原因是我覺得什麼創業也會有風險,不試又怎麼知道不行呢?況且產品也是我自己喝下肚子裡的,也不會虧到哪裡去。。所以隔一天我就直接升15盒金級了。


我用了一個月 的 時間學習,製作 部落格 和 EDM。 之後就開始宣傳,一開始經營時, 也沒看到什麼成績的,有準會員註冊進來,他們有時也沒反應。其實我也沒太多時間跟進,因為我本身又是兼職做Vemma,沒什麼時間,有時工作又要加班之類的。
有時我也會有點心情低落,有時我也會發神經。。。哈哈 。。我經常跟朝群(教教練) 訴說的。。。 真謝謝他一直以來的支持!!

 

心情低落時,我又會想到 OPP 裡有說過,我沒有時間做這個網路創業,真的沒時間做也比別人慢多幾年,也還是會成功!
也是會賺比現在打工的薪水多! 想到這裡我就必須繼續努力堅持!還有,我覺得辦公室時不時貼出來鼓勵文,真的很好耶!都是讓我保持著我100%的衝力!真的很愛 C4/C4A 的夥伴們 哦!!

 

我也每次告訴自己,心情低落一下下就好了!再怎麼心情低落,也要努力帖文,反正我的習慣就是一放工回來,洗澡後就開電腦了。一開電腦,就到辦公室爬文和帖文宣傳。呵呵。。不開心是就唱唱歌咯!!


我了解到時間的分配很重要,宣傳很重要。但是有時也要配合自己的生活。我剛開始經營就一味對著電腦。不跟家人出去逛,不出去,不看電視。
過了一兩個月,也是沒有準會員。呵呵。。我想想還是不要那麼固執,用開心,平常心對待一切事情。有時候也應該出去跟朋友唱歌和看電影,
放鬆一下。因為我原本經營Vemma 的目的也是要有時間陪伴家人啊。。我現在怎麼可以因為經營了這份事業反而就一直對著電腦而不理他們呢?
所以我的想法又改變了。要以開心,輕鬆的方式來經營這份事業。因為我們的動作,都是重複的。每個人都做重複的東西,為什麼有些人會成功,而有些人不會呢?

答案: 態度還有堅持。

 

我平時的宣傳動作都是貼文和標籤而已,沒有辦過活動,可能我比較怕帳號被封吧。呵呵。我很幸運,我的帳號從我經營以來都好好的。Touch wood :p


我也是一步一步跟著C4 網教學做的!宣傳方面也沒什麼太大的問題!一切都很好!保持平常心,每一件事情都會感覺順利!
當然我希望我接下來每個會員都會是大老鷹!

 

在這裡我要謝謝芳芳和朝群。當然還有辦公室的每一位夥伴,謝謝你們對我的幫助以及提拔,希望大家的Vemma 事業更上一層樓!
大家都會達到健康,財富,自由的人生!
謝謝大家!感恩 _/\_

 

 

轉載:碧芸的部落格


如果你對賺錢和財務自由有興趣者請務必來了解,了

解完了過後再自己做決定是否要加入維瑪事業咯,決定權仍然在你手上,

我是不會過問的哦^^但是你一旦決定加入了,

我會盡我的能力來教你我所會的一切來幫助你賺錢哦^^

 

 

 

有任何問題 歡迎與我聯絡

本人(kelvin)聯絡方式:
E-mail :sadkiller123@gmail.com
Msn:sadkiller@live.com
Skype:kianweng123
手機:0162979270
部落格:http://kianweng123.pixnet.net/blog

 

 

全世界每一秒鐘都有人加入我們的行列!!


機會稍縱即逝~把握住這班已經啟動的成功列車

 

我在車上等您!!


VEMMA在美國創立6年,已成功拯救好多人的健康,更製造出上萬個千萬富翁!
在您照顧健康的同時,就能順便賺到全世界的財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elvin 君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