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正在看這篇文章的你,頂尖領袖  你好! 


我是 苏敬耀 Ken Soh27岁)来自马来西亚彭亨州。 

P7042159.JPG

自从 2008 年在马来亚大学毕业后我就在本地的一家银行上班。一晃就是三年。在这三年里,

我无时无刻都在埋怨着为什么要为老板辛辛苦苦的赚钱打天下而不是为自己呢?

当时我的念头就是打工是永远不会出头的。所以当在尝试过了上班族的生活后,最后我下定决心辞去银行的工作而选择自己出来创业。

 

辞职的原因:            

我不满意     我所得到的薪金       

            (我的理想目标是 RM30,000 每个月) 

我不满意     我的生活素质                      

            (没得玩游世界, 没有洋楼住 也没有豪华轿车开)

我不满意     我的工作性质                      

            (每天做同样的东西 没有新鲜感 没有挑战性也没有创意)

我不满意     我的工作时间                      

            (每天打卡 早九晚八的生活)

我不满意     我公司的制度                      

            (每天要向老板报告我的工作进度 - 被人监督的感觉 很不爽)

我不满意     我公司的管理方式

            (要拿假期 也要通过 3 个管理层才能批准 - 真麻烦)

我不满意     我的健康状况                      

            (我才二十多岁就面对 工作压力而造成心脏有时会觉得痛)

我不满意     我放假时都会有公司的来电        

            (放假也放到不安 - 真烦)

我不满意     我老是被老板骂的感觉

            (我的大老板时常不满意我的工作表现)

我最不满意 就是我公司的大老板         

            (时常要听从他的命令 - 他叫我站 我就要站,他叫我坐 

我就要坐 完全没自由)


我实在太贪心了,什么都不满 。。。呵呵!

不知身为上班族的你会不会和我有着同样的感觉呢?


所以辞职后,我就开始一步一步自己开始学做老板。


开始踏入创业生涯的第一个月

我就开始了我的批发生意 (卖家庭用具),

我买了一些货然后再批发给零售商 (杂货店及迷你市场)。

做了一个月批发生意,成绩不是很理想主要的原因是 

我卖给零售商的东西都是要收现款的,可是大多数的顾客

都要求欠账。由于资金有限 欠账的生意做不到 所以自然而然

的很少零售商会跟我拿货。


开始踏入创业生涯的第二个月

我向银行借了 RM12 的个人贷款来买更多的货,希望在

这一次生意会更好。但当我有了货之后却听了许多别的批发商

的诉苦,却不敢放账给零售商了。原因是生意有的做,

可是钱很难收回来。


种种导致那些零售商所面对的财务问题原因是:

1)超级  霸级市场 Giant, Carefour, Jusco, Tesco)的竞争

2)传统的杂货店将会被淘汰了,现代的连锁零售方式(7-Eleven

            99 Speemart, KK) 会取代杂货店

(现代的零售方式有冷气设备,有音乐,购物环境很干净也很整齐)

3)没有系统的经营生意 (账目太乱了)

4)缺乏管理概念的知识(没有企业的帮助)

5)货品价格不够霸级市场或连锁零售商的集团来的便宜

            (价格高自然而然不够它们竞争) 


(就在这时我认识了维玛 ,知道它是一种直销行业但我没有排斥是因为我相信直销能致富但就一直没遇到一个真正适合我的直销行业。刚开始接触维 玛时就觉得它很特别。原因是只需勤劳上网而不需抛头露面就能达到我想要的梦想。更棒的是不用厚着脸皮向亲朋戚友挨家挨户地去推销你的产品。所以当我了解了 后就二话不说的加入了这个维玛的大家庭。认识了维玛之后也让我转换了我之前的梦想。维玛让我坚信原来我们可以在赚钱之余也能享有健康和自由。 

刚开始加入维玛也真多亏了AndyAbby的耐心教导我怎样写blog,怎样做EDM,怎样在 Facebook 贴文及标注图片。除此之外从他们的身上我也了解了公司的产品及制度。)

P7042174.JPGP7042189.JPG

AndyAbby  感谢你们!



开始踏入创业生涯的第三个月

由于我怕我所售卖的东西收不回钱,于是我就放弃了做批发商

的念头。当时我爸有个建议就是在我爸以前的空店来做五金生意,

至于资金方面他会慢慢的在背后support 我。当时我就在想将

来我可以一边看店也可以一边上网做维玛,这不是一举两得吗?

即然我有个这么好的机会,所以我就接受他的意见了。接着我就

开始计划着开五金店的事了。

 

(当时的我也成功推荐了两位金级会员,接着就收到了USD800/RM3,040 的快速举动奖金,再加上在 维玛亚州云顶2011年大会的时候又拿到 USD100/RM380  USD900/RM3420 了,除了开心之外也让我对维玛这行事业更加有信心。)

P7042196.JPG

这是我在年会和我的伙伴所拍的相片 (Abby, August,  William)

开始踏入创业生涯的第四至第六个月

在这三个月里我都忙着策划我的生意而忽略了我的Vemma 网络事业。

在这段期间,我忙着装修店、买货架、到中国去进货、设定店里的电脑

系统、排货、店里的大大小小事都要自己亲自去做。这时我才发现开一

间五金店真是不简单,需要很多的资金及五金相关的知识。这对于我这

个做银行的伙子,完全是外行人什么都不懂所以得从零开始学起。

 

开始踏入创业生涯的第七个月

在第七个月时,我的店也都设定好60%了。所以可以抽出空挡的

时间来在网上做维玛和一边开始营业及一边整理店里的货物。

就在这个月里,我也很顺利地成功推荐了另两位正式会员。这让

我更坚信能够通过维玛在家创业的系统给我带来财务自由,提早

退休和玩游世界的梦想。。。


在这创业的期间虽然我的生活过得很充实但我却牺牲了陪伴未婚妻的时间。

为了补偿对她的亏欠,所以我也经常提醒自己要把维玛做好到时就能把自己

的事业顶让出去或交由其他人打理,而可以过着财务自由和玩游世界的生活。


正所谓羅勃特T‧清崎 所著的「富爸爸、窮爸爸」一書中指出

2878852.png
vemma

富爸爸 羅伯特.清崎  如果要赚大钱就要創造一個系統 為你賺錢!!

如果我要创造一个能够让我自动赚钱的系统实在太难了,

因为我不是企业主 我只是位自营商而已。

我缺乏的是企业管理知识、资金、人才、经验、人气关系等等。

但是如果我在维玛拼它五年我相信我能够达到我定下的目标及梦想。

因为VEMMA 就是 富爸爸 唯一推薦的 网络賺錢系統也有一队很

棒及很亲却的团队在帮我迈向我的目标

VeMMA  很簡單哦! 就是創業自己當老闆
當老闆本來就是很辛苦  又不一定會賺錢的行業
可以去外面問任何一家店   
他們成本絕對比VeMMA高  要的專業知識一定也比VeMMA多

小老闆投資 2~30萬下去   也是要3~5年回本  才開始賺
根據統計10家店   有9家會倒

所以創業本來就不是容易得事
VeMMA跟外面創業差不多  實體店面行銷 
VeMMA多了網路行銷的部分  透過網路開發全球  可以做網路市場
類似自己開網路商店  網路創業

在網路上幫VeMMA打廣告   分享產品和事業機會
就這麼簡單  :D

努力3~5年  包準不只回本  還賺到被動式收入 (不工作也有錢)
前提是  你要夠努力


 

網際網路無遠弗屆--網路能到達的地方,

就是您收入能到達的地方美商維瑪 VEMMA 邀請您共創互助事業

全世界每一秒鐘都有人加入我們的行列!!

機會稍縱即逝~請把握住這班已經啟動的成功列車

 
~~~~~~~~~~~~~~~~~~~~~~~~~~~~~~~~~~~~~~~~~~~~~~~~~~~~~~~~~~~~~~~~~~~~~
 
加入試用後 ,請與我聯絡,讓我引導你如何使用自動賺錢系統!

至於決定權依然在你身上,絕不過問或推銷的唷


P/s : 

不管自己是老板或是打工族都会让我觉得自己好像缺少了些

东西……….“自由”。可能你们会觉得我很贪心,我不否认因为

人往高处爬,为什么我们要一直在原地踏步而不让自己勇敢地往前走。

提起你的勇气让你的生命出现转机,转机就是时机。所以想要改变

一沉不变生活的朋友们就别再犹豫不决了,赶快以行动来加入我们

的团队,让我们以完善的系统和团队的力量来帮助您的生命出现转机。


本篇文章轉載自 Ken 部落格  http://vemmaglobalbiz.pixnet.net/blog/post/77826725

有任何問題 歡迎與我聯絡

本人(kelvin)聯絡方式:
E-mail :sadkiller123@gmail.com
Msn:sadkiller@live.com
Skype:kianweng123
手機:0162979270
部落格:http://kianweng123.pixnet.net/blog

 

全世界每一秒鐘都有人加入我們的行列!!


機會稍縱即逝~把握住這班已經啟動的成功列車

 

我在車上等您!!


VEMMA在美國創立6年,已成功拯救好多人的健康,更製造出上萬個千萬富翁!
在您照顧健康的同時,就能順便賺到全世界的財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elvin 君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